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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5章 不过就是个物件罢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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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匡胤的面色有些古怪。他盯着刘备三人的发言,脸上的表情颇有些古怪,甚至带上了几分不易察觉的尴尬。

他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又觉得由自己这个开国皇帝来“科普”此等“雅称”的来历,多少有些……不雅。

他犹豫了一下,目光瞟向身旁的赵普。

赵普站在一旁,眼观鼻鼻观心,将皇帝那点微妙的纠结看得分明。

他略一沉吟,上前半步,躬身道:“陛下,诸位前辈怕是有所误会。微臣斗胆,愿为诸位释疑。”

赵匡胤微微颔首,算是默许。

赵普清了清嗓子,朗声道:“诸位……方才所言,从字面理解,在诸位的时代,确有其理。校书本是官职,以之喻才女,倒也并非完全不通。”

他话锋一转,语气变得有些微妙:“不过……自唐德宗以来,这校书二字,在特定语境下,确实……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、并非指向官职的……代指。”

“唐德宗?”李世民眉头一挑,来了兴趣。

涉及本朝典故,他倒是要听听。

赵普吐出一口气,开口道:“唐德宗贞元年间,蜀中有一官妓,姓薛,名涛。此女容貌极美,诗才更是冠绝一时,深得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赏识。韦皋爱其才,曾半开玩笑地向朝廷奏请,想授予薛涛校书郎一职。”

他顿了顿,似乎在等各朝君臣消化这个信息。

“校书郎?”刘备喃喃重复,脸色已经开始变了。

赵普继续道,“此事虽未获朝廷正式批准,但女校书这个名号却不胫而走,成了薛涛的代称。”

他说到这里,身侧的石熙载适时接过话头。

“唐人王建曾有一首《寄蜀中薛涛校书》,其中一句‘万里桥边女校书,枇杷花里闭门居’,流传甚广。自那以后,女校书三字在诗词中便成了薛涛的代称,而薛涛的身份……”

他没有把话说完,但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。

官伎。

而且还是因一位节度使的玩笑奏请而流传开来的称号。

薛涛是官伎。

校书——女校书——薛涛——官伎。

这些一旦串联起来后,所有的事情都清晰明了起来。

刘备猛地攥紧了拳头,指节捏得发白,嘴唇紧抿,一言不发。

张飞更是虎目圆睁,一张黑脸涨得紫红。

他们方才还兴致勃勃地讨论班昭续《汉书》,讨论才学品貌,以为那是赞美……结果呢?那袁枚笔下的“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”,指的根本不是什么才女,而是……而是把林黛玉比作官伎!

把贾府的小姐,把金陵十二钗之首,把那灵河岸边的绛珠仙草,比作一个……一个供人取乐的物件!

关羽面沉如水,长髯无风自动,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:“竖子安敢!”

刘备更是气得浑身发抖,此刻只觉得一股邪火直冲天灵盖:“这……这袁枚!他竟敢如此轻贱!他写的是什么东西!他当那林黛玉是什么人!”

张飞一拳砸在自己的大腿上,愤怒开口。“那林黛玉是什么人?按天幕说的,是那崇祯皇帝的化身!一国之君!被人用女校书来比?这……这简直是骑在头上拉屎!”

“三弟!”关羽低喝一声,示意他噤声,但自己的脸色也极为难看。

他们尚且如此,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。

刘彻死死皱着眉,“女伎?他说的校书,是指女伎?这不都是贱籍奴隶之人吗?”

他无法理解,更无法接受。

别说刘彻理解不了,无论是往前数的秦朝,还是往后数的东汉乃至三国,对于“伎”的态度,都惊人地一致。

那伎,不就是个物件吗?

而他们也并没有觉得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妥之处,毕竟这种观念从先秦时期便已根深蒂固,更别说西汉完全继承了秦朝的律令体系。

《二年律令》中写得明明白白:伎与“奴婢”、“马牛”并列,属于财产。主人可以随意买卖、赠送,甚至杀害,法律只追究“损毁他人财物”的责任,罚金极轻,完全不属于“杀人”的范畴。

而奴婢伤害主人,则处以极刑,他们所生的子女依然是奴隶。

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。

曹操的面色有些古怪。

他想起了自己的继室卞夫人。

卞夫人出身倡家,世代以歌舞娱人为业,说白了,就是“伎”。年方二十时,他在谯县纳了她。

后来的事,世人皆知。

卞夫人贤德,为他生下曹丕、曹彰、曹植,在他原配丁夫人与他决裂后,被扶为正室,帮他操持家务,稳定后方。

可即便如此,这也不会影响他对其他女伎地位的看法。

曹操的心里其实也清楚,卞夫人的“贤德”,恰恰是她作为“物件”的另一种体现。

温顺、恭谨、不妒、不争,将所有的心酸和委屈咽进肚子里,只为了在那个位置上站得更稳一些。

而正因如此,他看向卞夫人的目光或许会多一些温情和尊重,但那种根深蒂固的“物件”认知,从未真正改变过。

李世民陷入了沉思。

他自然知道汉代乃至更早对于女伎的态度,那些律法他读过,那些规矩他也明白。

但他更清楚,时代在变,风气也在变。

他上位之后,便着手改革了许多前朝积弊,对乐籍、贱籍的处置也宽松了许多。

他特意设立内教坊,将一部分技艺出色的乐工、舞伎纳入官方管理体系,给予他们一定的俸禄和相对稳定的身份,让他们为宫廷服务。

这在一定程度上,是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“官方身份”,区别于完全被私人掌控和随意买卖的私伎。

更重要的是,他为他们打开了一条极其困难却存在的“脱籍”通道。

内教坊的伎人,可以通过“上番”服役期满,申请脱去乐籍,成为良民。

虽然过程艰难,成功率也未必高,但这至少给了他们一个念想,一个盼头,比起汉代那种“奴婢子孙仍为奴婢”的世袭制度,这已是天壤之别。

可李世民心里也清楚,这些举措并未从根子上改变什么。

奴婢和官户、杂户的地位虽有所区分,但仍属于贱民阶层,与良人有着天壤之别。

若有人杀死官伎或奴婢,最重的处罚不过是流放,绝对到不了杀人偿命的程度。

她们在律法眼中,只是比牲畜更贵重一些的财产罢了。

而他能做的,只是将这财产的保护条例写得略微仁慈,惩罚标准略微提高,让她们不再被随意宰割罢了。

想到这里,李世民又觉得既然自己已经将这些人的地位提升,说不准后世朝代,又或许会有其他变化也不一定,比如再次将他们的地位提高?至少纳入了属于人的范畴?

话虽如此,可他心中的不安却在被不断扩大。

他难不成又想岔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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